受委托,定于2025年4月1日上午9時,在龍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長汀分中心(地址:長汀縣汀州鎮(zhèn)騰飛一路4號恒盛工業(yè)園綜合樓A幢三樓)交易廳3,對以下標的進行公開競價(拍賣)轉讓:
競價轉讓清單
(項目編號:ZR2025-16)
序號 |
轉讓標的 |
數量 |
起始價 |
保證金 |
備 注 |
1 |
長汀縣兆征路龍華樓116、117、118號店1層 |
1 |
837.5萬元 |
168萬元 |
房屋所有權證:汀建房權證城字第200902440號,證載總層數為6層,建筑面積131.50㎡。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閩國用(2009)第00600號,使用權面積30.97㎡。 |
競買人需自行到實地查驗轉讓標的,并充分了解標的有可能存在的風險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轉讓標的結構、權證過戶、接收等方面所存在的風險),如競買人在產權交易機構報名,則視為充分知曉并認可轉讓標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風險及瑕疵,競買人成交后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看樣聯系:0597-2578757 (正常上班時間,預約看樣)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17:00(節(jié)假日除外)
聯系地址:龍巖市蓮西路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八層
聯系電話:0597-2688591 2688592
網址:http://www.javapie.com https://ggzy.longyan.gov.cn
(開戶行: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龍巖分行,戶名:龍巖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賬號:80110120420000825)
競價轉讓須知
(項目編號:ZR2025-16)
龍巖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依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為本次競價活動提供服務?,F將有關競買事項告知如下:
一、公開競價及展示的時間、地點
競價時間:2025年4月1日上午9時
競價地點:龍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長汀分中心交易廳3
報名地點:龍巖市蓮西路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八層
標的展示地點:長汀縣兆征路龍華樓116、117、118號
聯系電話:0597-2688591 2688592
二、競價標的基本情況
標的情況詳見競價轉讓清單。
三、競買資格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內外企業(yè)、組織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但已經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截止報名時間)的除外。
四、競買保證金
1.保證金必須于報名截止日17:00前匯到本公司指定賬戶(開戶行: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龍巖分行,戶名:龍巖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賬號:80110120420000825),報名參加的競買人與繳交競買保證金名稱要一致。
2.競價成交后,買受人必須當場與本公司簽訂《成交確認書》,競買保證金可充抵轉讓款。
3.未競得競價標的的競買人的保證金,在競價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無息退回。
五、競買手續(xù)
1.有意參加競買者應提供如下有效證照(原件及復印件):
(1)法人應提供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2)自然人應提供居民身份證、護照等有效證件;
(3)簽署完整的承諾書。
如法定代表人無法親自辦理競買手續(xù)的,應提供授權委托書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2.報名方式:本項目不接受信函、電子郵件及口頭報名。凡參加競買的意向人必須在報名截止日前向龍巖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申請報名,并提交完整報名材料。
六、競價程序
1.競買人必須在競價開始之前憑保證金轉賬憑據復印件和身份證明辦理領取號牌手續(xù),每面號牌進場1—3人,現場舉牌競買,否則一律視為無效。
2.本次采用公開競價(拍賣:正向多次報價,不低于起始價)、價高者得的方式確定買受人。
3.加價幅度擬定為每舉一次牌加5萬元,允許跳價,但每次報價的增價幅度不低于5萬元的整數倍(含1倍),拍賣師有權視現場情況調整加價幅度。
4.確定買受人的規(guī)則:以增價方式進行競價時,先由拍賣師報出起始價后,競買人可舉牌應價或按拍賣師宣布的加價幅度加價應價。競買人一旦舉牌應價,不得撤回,當其他人有更高應價時,其應價即喪失約束力。直至無人繼續(xù)加價后,最后應價由拍賣師喊三次并擊槌表示成交,即當前最高報價的競買人成為買受人。
5.因不可預見的原因導致上述出讓方式不能正常進行的,本公司有權中止交易或臨時決定采用其它交易規(guī)則和方式,競買人對此不得有異議。
七、交易服務費
買受人競得轉讓標的后,參照原龍發(fā)改價管[2018]27號文規(guī)定的標準向本公司支付交易服務費(含交易傭金及鑒證費,分檔累進計算),交易服務費應在成交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繳清。
產權交易傭金收費標準:
產權交易總額 |
分檔費率 |
|
1 |
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 |
2.5% |
2 |
101-200萬元 |
2.0% |
3 |
201-500萬元 |
1.5% |
4 |
501-1000萬元 |
1.0% |
5 |
1001-3000萬元 |
0.6% |
6 |
3000萬元以上 |
0.3% |
交易鑒證費收費標準:
產權交易總額 |
分檔費率 |
|
1 |
50萬元以下(含50萬元) |
1200元 |
2 |
51-100萬元 |
0.25% |
3 |
101-300萬元 |
0.15% |
4 |
301-500萬元 |
0.12% |
5 |
501-1000萬元 |
0.1% |
6 |
1000萬元以上 |
0.08% |
八、付款方式
買受人簽訂《成交確認書》后,所有標的應在成交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繳清全部款項,全款到位后本公司開具收款憑證。(本公司不提供標的發(fā)票)
九、稅費承擔
1.所有標的辦理產權過戶和移交手續(xù)所涉及的一切稅費(如交易手續(xù)費、契稅、增值稅、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登記費、印花稅、物業(yè)費等)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買賣雙方各自承擔,無明確規(guī)定的由買方承擔。
2.競買人自行承擔參加項目有關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費、郵寄費、資料費等)。
十、標的提示及移交
1.競價以標的現狀競價(含手續(xù)現狀),競價標的的數量、品質、面積等狀況以現場實物為準。競買人在競價之前,應自行到實地踏看了解競價標的現狀,并到相關部門了解競價標的辦理產權、過戶等情況。本公司提供的競價標的資料僅供參考,不作為本公司的擔?;虺兄Z。
2.買受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付清全款后,委托人在付清全款次日起30日內辦理標的實物移交手續(xù)。移交時標的與看樣時有偏差,則以移交當日的現狀移交,買受人不得要求補償。
3.買受人在收到本公司(或委托人)通知移交的5日內必須向委托人等辦理相關入用手續(xù),并按要求繳交相關費用。
4.競價標的如在交割時遇特殊情況而本公司無力協(xié)調的或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影響正常移交的,本公司及委托人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一、違約責任
買受人應價后反悔的,或者買受人拒不即時簽訂《成交確認書》,逾期不付清轉讓款和交易服務費,或逾期不辦理手續(xù),本公司按違約處理,保證金不予退回,同時《成交確認書》自動失效,并視情對競價標的再次競價或處理,本公司將保留向該買受人提起賠償訴訟的權利。
十二、注意事項
1.標的以現狀轉讓(不含可移動資產),產權面積以有權機關出具的不動產權證為準;標的規(guī)劃用途為“營業(yè)”,地類(用途)為“商務金融、城鎮(zhèn)住宅用地”,使用權類型為“出讓”。標的未經有權機關批準不得改建、擴建及改變土地用途。
2.委托人在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協(xié)助買受人辦理不動產權證書。因買受人原因造成10個工作日內無法完成辦證的,按違約處理,由買受人承擔一切損失。
3.標的需要依法辦理證照變更、產權過戶手續(xù)的,買受人應當持本公司和委托人出具的成交證明和有關材料,向有關行政機關辦理手續(xù)。
4.競買人應自行承擔看樣及路途等安全責任,并承擔相關的費用。
5.買受人按本《競價轉讓須知》的規(guī)定付清競價轉讓款和交易服務費后才能辦理標的交付手續(xù)。
6.本次競價的所有叫價均以人民幣計算,不接受其他幣別的應價。競買人一經應價,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則以違約處理。
7.競買人應妥善保管好號牌,號牌為競買人參加競拍的唯一合法身份,所有舉牌應價均視為競買人本人真實意愿的表示。如號牌丟失或被他人盜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競買人負責。
8.競買人不得阻撓其他競買人應價競買,不得有操縱、壟斷、惡意串通等違法行為,一經發(fā)現,將取消競買資格,并依法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三、特別提請注意事項:
1.本公司已將知悉的與本競價標的轉讓有關的情況(含瑕疵部分)全部體現在競買人領取的材料上,標的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情況請競買人自行核實。若對競價標的和本公司提供的資料有異議或者需要委托人說明的事項,應當于競價時間前一個工作日16時前以書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由委托人或本公司在競價進行前作出解釋說明。競買人參加競價,視為無異議,并對競價標的的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認可,并承諾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2.競買人只有在充分理解本次競價標的以及與本次轉讓相關的其他具體情況的基礎上,才能進行競價。競價成交后,本公司不對所提供競價材料以外競價標的的瑕疵承擔任何責任;買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降低成交款,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毀約。
3.競價轉讓文件如有更正修改,公告將在龍巖產權交易網(http://www.javapie.com)、龍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 https://ggzy.longyan.gov.cn)上發(fā)布,請競買人隨時密切關注上述網站并下載相關信息,本公司不再另行通知(相同內容如有多次修改,以最后一次修改為準)。競買人未查看、下載修改內容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競買人自行負責。
4.有需要通知事項時,本公司以競買人報名時載明的聯系電話、聯系地址(未另外注明的以身份證為準)通過郵寄方式或語音、短信的方式通知競買人,即使競買人不簽收或未收到通知,均視為競買人已收到通知,并以本公司發(fā)出通知(通知單日期和郵戳日期為準)后的第二天視為送達之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競買人自行負責。競買人成為買受人參照此條款執(zhí)行。
龍巖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8日